怎么和大公司股份合作?
股份合作制企业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按照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公司章程对公司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并以公司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股份合作制企业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因而带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痕迹。它的股东规模一般很小,规模经济很低,其内部分配既实行按劳分配,又实行按股分配,但股份多少对收入的影响不大,按股分配的多少,实际上是向劳动倾斜了,仍然是按劳分配为主体。
"股份合作制企业可以吸收其他企业投资和外资入股,并相应调整其注册资本金和股权结构"。
股份合作制虽然存在着这样那样弱点,但是它有强大的生命力。它是在我国所有制改革实践中产生和发展的,它体现了我国劳动人民的智慧。股份合作制在我国所有制改革中有着旺盛的生命力,它不是过渡性所有制经济形式,也不是低层次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有自己特定的适用范围,它主要适应于社区所有制经济和乡镇集体经济,也适宜于国有小企业的改组和一部分农民兴办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