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垫委托贷款罚多少?
《贷款通则》中并没有对“贷款逾期”做出明确的规定,而是授权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规定(银发[1996]307号文)。确定逾期是否构成犯罪应当看中国人民银行是否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经查,在2009年之前,人行并没有就贷款逾期处罚作出过明确规定,但各商业银行的内部规定大多参照《贷款通则》第57条之规定,即借款人和担保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按规定计收复利和逾期利息;在2009年之后,人行颁布了《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其中分别对逾期还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银行据此对借款人逾期还款的行为进行处罚。
《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短期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期限利率乘以1.3计算。 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利率管理规定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帐务,可以并处以警告或者罚款。 对借款人的逾期贷款,从逾期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罚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第三条规定: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和挪用贷款(借款人未用于约定的投资项目而挪用贷款的借款)利率应加收30%-50%的罚息;
综上,对于银行员工因工作过失导致客户(借款人)产生罚息损失的,行方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纪律处分,以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