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如何消除国债?
不消!而且永远不可能消! 美国政府只要有钱赚了,就增加财政收入(增税或提高税率);不管这些钱有多少,先全部用来还国债利息,如果还有剩,才用来还款本;直到这些钱用于还国债的额度达到GDP的10%,才开始考虑其他开销。(注:二战时美国的财政支出中约75%是军费,今天依然有40%左右) 这意味着当美国GDP增长2%的时候,它的政府开支只增加了0.8%,而我们的GDP每增长一个点,政府开支可能就要增加1-2个点;同样在居民生活水平、基础设施、科研教育等方面,美国需要花的钱比我们少多了。 所以用税收调节富人的所得(累进制消费税)和调节企业经营利润(高所得税率),比直接增加工资和福利(这会使生活成本上升进而拖累经济)要有效得多——尽管这些政策看起来似乎会减少民众的福利。
当然对于富人来说他们肯定不愿意纳税,尤其是高个人所得税率。所以为了避免这些所谓“浪费”钱的行为出现,他们就必须通过“合法”手段来避开这些税种。于是美国国税局和财政部就有足够的理由增加人力物力来稽查企业和个人,以及追踪各种避税行为。事实上每年美国因为避税而流失的财政收入达万亿级别。 而像中国这样的国家,由于没有税收法定原则,税制不完善,偷逃骗抵现象严重,政府实际上得到的财政收入比美国还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