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政策性住房有哪些?
目前深圳市的住房保障体系由“实物保障”和“资金补贴”两个方面构成,“实物保障”主要是指发放租房补贴以及租赁、建设、购买住房;而“资金补贴”主要是针对享受优惠政策的各类人群发放租金补贴。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与管理试行办法》(市政府令第312号)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分为政策性住房和市场化住房租赁两种类型。 其中,政策性住房主要面向无房或住房面积少的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中高端人才供应,实行政府核定价格,按货币补贴的方式发放到申请人的租赁账户。
根据《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09号)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是对全市中低收入家庭实行的保障方式。通过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现住房供给从商品化向福利化的转变,从而有效地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深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深金贷〔2014〕5号)规定,对于金融机构发放的符合规定条件的廉租保障和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由市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作为风险补偿基金,用于弥补借款人因失业、患大病等原因丧失还贷能力或者违约时,金融机构所遭受的资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