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如何对接投资基金?
政府引导基金作为私募股权基金在金融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参与者,目前主要有三种模式: 1、政府设立母基金,通过认购基金的方式直接参与市场; 2、政府先出资设立子基金,再通过子基金投资于市场上各优秀的资产管理公司,由这些资产管理公司最终开展具体的投资运作; 3、政府不出资,但借助政府的信用给与基金一定的政策倾斜,如税收优惠等。 目前大多数地区的政府引导基金都采取的是“政府出一点、社会资本出一点”的模式,也就是政府资金和其他资金共同构成基金规模的一部分,通常政府资金占比较小,在50%左右,而其他多元化资本占比较大,一般在40%~60%之间。对于政府引导基金的监管主要集中于对其它多元资金的募集、投向、管理等方面。
由于政府引导基金一般不以营利为目的,且具有公共产品属性,因此对其监管的主要目的也是确保其公益目标实现及基金的财产安全。首先应完善政府引导基金的制度框架,加强顶层设计,明确基金的目标方向、运作流程和决策机制;其次应加强事前监管和过程监督,重点防范运作风险和投资风险,同时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保障基金安全高效运行并实现预期收益;还应健全监管体制,加强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实现协同效率最大化;最后,应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水平,注重监管队伍建设,为基金监管提供人才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