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基金资金拨入?
1、根据现行会计制度,公司收到股东或投资者投入的资本金和资本补充(包括增资)时,应当设置“实收资本”科目进行核算。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等 贷:实收资本——股东(投资者)(或注资企业) 2、如果将上述业务通过银行转账处理,则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账户存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缴存财政专户 3、目前部分会计制度允许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采用此种方式增加资本,不需要经过债权人同意,可以减少将来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但要注意转增的资本不得作为股东所有者权益直接用于分配。因此账务处理同上。
4、除上述业务外,企业收到的投资款还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1)企业收到的投资溢价,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2)企业收到的投资本金,应当记入“银行存款”科目,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负债;
(3)若收取的款项大于投资项目实际价值,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4)收到投资时,如果所收到的现金少于投资成本,其不足的部分确认为短期借款,并按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利息费用,在财务报表中列示为财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