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怎么调?

程蕙媛程蕙媛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先分享一个案例 某建筑企业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成本3000元,费用1500万(其中人员工资1200万),利润总额3500万。

该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负担如下: 1、应纳所得税=3500*25%=875万元;

2、实际开支的费用1500中能够税前扣除的有:合同约定的工程支出3000万元,允许税前扣除的职工工资1200万元,不能扣除的人员费用300万元(1200-900=300,企业负担三险一金属于合理范围)。 所以,该企业实际承担的税收负担应为875+75=950万元。

3、可以通过调整增加税前利润来减少纳税的金额为400万元(1200+300-1200/(1-6%)=400),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以上目标:

①增加广告宣传费150万元,税法规定发生的广告费能够据实扣除,但不超过收入总额15%的部分准予扣除,所以广告费最多可扣除750万元(5000*15%=750)。多支付的广告费75万元可以计入本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纳税调整增加。 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950+75=1025万元。

②降低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这三项费用合计不能超过工资收入的14%,超过部分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可以少提或者不提取上述三项费用150万元,这样工资就可以多列450万元【(1200-150)/(1-6%)】,从而减少所得税缴纳额85.5万元(450*20%=85.5)。

③营业外支出110万元,其中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现金100万元,直接向灾区捐款10万元,税法均允许作为生产经营支出的款项在税前扣除,但是,个人捐赠的款项,只能扣除20%,即20万元(100*20%=20),所以,最终扣除的捐赠为80万元(100-20=80)。同时,因为前两年亏损,本年又发生了大量的公益捐赠,那么,这两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零,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柯宇晗柯宇晗优质答主

企业所得税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资:应按实发工资调整,而不是按计税工资调整。按实发工资调整又分为两种情况,对于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计提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应按计税工资的一定比例调整,对于超过部分应进行纳税调增;对于住房公积金、养老、失业、医疗、生育保险金五个险种应据实调整。

二、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对于计提但未支付的部分应进行纳税调增;对于这三个费用的凭证不合法的部分应进行纳税调增。

三、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应分两步调整,首先应分别计算出三个费用的当年标准,对于不超过当年标准的部分据实调整,对于超过当年标准的部分应进行纳税调增。

四、财务费用:对于利息支出(包括各种存款利息收入、金融机构手续费收入、保龄、会员等其他类服务费收入)应据实调整,对于资本化的利息应进行纳税调增。

五、捐赠支出:对于捐给政府的应据实调整,对于捐给个人的部分应进行纳税调增。

六、赞助支出、各种准备金:应进行全额调增。

七、固定资产折旧:应分别不同情况调整。对于未提足的,应提数与实际提取数的差额应进行纳税调增;对于一次提足及超过应提数额的应进行纳税调减。

八、无形资产(含商誉)、长期待摊费用:调整方法同固定资产。

九、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用会计利润(即表三所得税前会计利润合计)加上收入类纳税调整增加额减去收入类纳税调整减少额加上成本费用类纳税调整增加额减去成本费用类纳税调整减少额,然后用这个中间数额乘上25%的税率就可以算出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加上企业所得税减免就可以得到应纳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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