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利润下滑原因?
先分享一个案例,某公路工程,投标价7亿元(含税),工期120天,实行总价包干,合同签订日期为2015年8月。项目开工建设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造成项目实际成本增加3400万元;同时,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项目成本增加5000多万元。因项目工期短、成本低,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速度施工,争取提前竣工,以减轻资金周转压力。经项目部研究决定后,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力度,科学组织分工,加班加点赶工,最终比原计划提前了三个月完工。 期间,由于该项目所在地政府财政投资较大,为加快当地经济发展,同时考虑到施工单位在“十三五”期间的纳税和就业情况,地方政府决定给予该企业贷款贴息和支持,但要求该企业在当地税务部门的登记税收收入达到一定额度。 于是,企业将本来要上交国家的利润6000万元通过当地税务局代开发票的形式转手给了当地政府,双方按照税收比例进行了分配。这样,虽然项目预算成本增加了8400万元,但是项目实际税收增加高达9000多万元。通过此办法,企业不但避免了对外申报亏损导致的所得税补征风险,而且成功地完成了地方税务和财政部门要求的企业税收任务和就业指标。
1、政策因素 “营改增”之前,施工方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金,计算方法是:营业收入*3%; “营改增”之后,施工方缴纳增值税,计算方法如下: (1)小规模纳税人 提供建筑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交付的, 应预缴税款=(全部款项-支付的分包款)÷(1+3%)×3%;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上述公式中的“全部款项”,是指建筑工程价款与逾期付款违约金之和。 (2)一般纳税人 2、客观原因 主要来自于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和政府指令性项目的增加,如本案中的设计变更和政府的赶工令。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因为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或者不能按时完成的工期,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便进行合理的费用索赔。
【例】某施工企业与发包方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工程施工过程中,受到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导致工期延误并产生了相应的损失。为此,施工企业应当提交关于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延误时间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经济损失的证据材料,包括:气象资料、施工进度计划表、工作人员现场照片、停工通知、复工报告、工期延误导致增加的费用支出凭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