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企业有多少家?
据我了解,现在国内租赁行业市场体量大约在3000亿左右规模(含融资租赁和商业租赁) 1979年第一次融资租赁合同出现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6500多家企业从事租赁业务,注册资本金达到4300亿元;截至2018年末,在全国现有约1.2万家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总额接近2.3万亿。 目前,我国已经有5368家企业取得融资租赁牌照,平均每家租赁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21亿元。 其中,内资融资租赁试点地区(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和广州)的租赁公司合计3203家,占全国的60%,而深圳作为融资租赁企业的聚集地,数量已经达到660家,仅次于北京和上海,排名第三位。 目前行业内存在着一定的无序竞争现象,部分机构的经营风险逐渐暴露,2018年就有200余家租赁公司注销或者吊销,今年前两个月注销或吊销的公司就达600多家。
有业内人士预测,未来五年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将形成约1万家左右租赁公司的竞争格局,注册资本总体在2.2万亿元左右。
截至目前,深圳已备案的汽车租赁企业718家,但实际经营270家。深圳具有全国最大的租车市场,且深圳汽车租赁市场基本处于自由竞争状态,进入门槛很低,导致企业数量众多但规模较小,企业运营成本偏高,管理不规范、恶性竞争等现象比较突出。目前,深圳汽车租赁业管理还存在无地方性汽车租赁法规、车辆上牌指标紧张、缺乏完善的行业诚信体系和监管制度等问题。
《规定》中对汽车租赁企业的管理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具体有以下三方面的要求:
一是汽车租赁企业需经交通部门备案,取得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汽车租赁经营实行合同管理,汽车租赁经营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
二是汽车租赁企业经营场地面积要求。汽车租赁企业应当配有与租赁车辆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停车场地面积应不小于企业名下机动车数量的1.5倍。
三是汽车租赁企业应当建立租赁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汽车租赁企业的租赁车辆应当取得车辆行驶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规定》中如何规范承租人行为?对承租驾驶人有何要求?
承租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承租人应当如实提供身份证明、驾驶资格等必要信息,必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汽车租赁企业。
(二)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持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件,且无交通肇事犯罪、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未有被记满分记录;承租人为企业的,应当明确指定符合上述条件的驾驶人员驾驶租赁车辆。
(三)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不得转租车辆。
(四)不得破坏汽车租赁企业电子围栏设置。
(五)机动车驾驶人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行驶证、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