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资企业算不算外资?
严格来说,台资企业属于外资企业,因为台湾是个岛屿型经济体,从大陆出去的资本叫做外来投资(FDI),从台湾岛外去的资本就叫做对外投资(ODI),这种划分是以来源地作为界定的标准,而不是以目的国作为界定的标准。 不过目前并没有严格区分 FDI 和 ODI 的法律制度,实际中一般也没有区别对待,所以人们经常把来自台湾的资本和来自美国的资本一样看待。
其实如果细究起来,还是会有差异的,比如说税收政策上,由于台湾是开放投资的环境,所以从台湾来的一般都是税后利润,需要补缴所得税;而美国则是免税满5年或者10年的。还有监管政策上的差异,美国是禁止对赌的,而台湾并不禁止。
总之,因为历史原因,我国对于两岸经济的统计并没有明确切割,在官方层面上依然维持了大陆与台湾为一个整体的思路,因此在统计上也把来自台湾的经济活动当作内地活动来看待。但是,因为台湾经济的体量实在是很小——GDP 只有北京的十分之一、上海的二分之一、广东的八分之一——所以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把台湾经济活动看成境外经济活动也不会影响整体大局。
台资企业经过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和商务部批准或者备案,符合《招商法》的规定,又不是国家禁止和限制外商进行投资的领域,在我国大陆投资设立的企业,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投资经营的企业,属于外资企业,适用中国法律。根据《招商法》适用关于设立外资企业的规定。
台商投资参照《招商法》。台商投资企业,是外资企业。中国已经对台湾地区放开。
根据商务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台胞投资大陆,需向大陆具有外商投资管理权的投资促进主管部门申报,由商务部授权的有关地方政府部门批准。
台湾地区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祖国大陆投资举办各类企业和开发经营有关项目,适用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立的台商投资企业,应当及时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相应外汇登记证,其境外投资者的有关出资款项汇入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开立的资本金账户等,台商投资企业在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运营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