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企业如何上市?
1、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二)成立时间须在3年以上,最近3个完整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
(三)从事特殊行业的公司还需满足行业限定条件 ;
(四)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上市公司,不得发行新股。
2、上交所和深交所对于创业板都取消了“盈利”的要求,只要满足上述第四条的条件即可通过IPO实现上市。
3、目前,A股市场仍然是以境内公司为主,但也有一些境外上市企业的案例。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实收资本达到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各项资产的整体价值显著高于注册资本,不存在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情形”即符合法定的上市条件。
也就是说,即使企业注册在境外,但只要实质条件满足,也是可以上市的。 例如,某家中国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了一间壳公司作为海外上市的主体,这间壳公司的注册资本金100万美元,各股东以资金方式出资到位,该笔资金投入生产经营,其资产总值已经远远超过了100万美元,那么该间壳公司就可以向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材料申请IPO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