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的企业好吗?
谢邀! 首先,从理论上说,混合所有制的提出是有其内在逻辑的。 2013年1月开始执行的《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就提到了要发展混合所有制,提高国资使用效率,发挥国资作用。
同时,在改革实践上也有其必然性。 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是在企业制度层面,我们更多的是学习外国的股份制,其实真正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是很少的;而事实上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在社会上是交叉存在的,国有企业在很多行业都是与民同存,所以这种混合所有制在企业层面的出现也是必然。
那么,既然有了混合所有的提法,并且理论研究和现实都需要它,为什么还要纠结呢? 我认为可能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对混合所有制的误解;二是对外国模式(主要是西方)不确定。 对混合所有制的误解主要集中在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认识上。一种观点认为,只要有国有企业存在,就代表着国家作为股东掌握了企业的控制权,混合所有制就不复存在了;另一种观点则恰好相反,认为只要民营企业进入,不管是否成为第一大股东,都会导致国家控制的弱化,从而失去了混合所具有的意义。实际上,这两种看法都有所偏颇。
我认为只有当民营资本或者外资能够真正融入一个企业,并达到有效控制时才能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混合所有。当然,这种融合必须是市场行为,不能通过行政手段来实现。在现实生活中,那些因为特殊政策原因引入民间资本或外资的公司并不一定就是混合所有制的。因为这些特殊政策往往是政府让渡一些权益给非国有资本(通常是允许非国有资本成为第一大股东),但并没有完全放开,也就是说,这些公司依然没有实现真正的市场化运作,其结果就不是混合所有制企业应有的表现。
至于第二点所说的对外国模式的质疑,主要存在于对西方产权制度和市场经济信念的怀疑上。其实,我们的改革一直是建立在我国特色的基础上的,不是简单的向国外生搬硬套。我们的混合所有制也是有中国特色的混合所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