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不是一般纳税人?
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下列货物可以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从事农业生产的纳税人销售自用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 (三)农业生产者购买自用的农膜、化肥、农药等。 所以,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能享受免税的政策。只有符合以上三条中的其中一条才可以申请免税。
2、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会计核算是否健全、申报是否准确,均应当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实行一般纳税人管理。 年应税销售额未达标准的,会计核算规范的,可申请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不是一定要成为一般纳税人才能享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是要看企业经营的范围。
3、对商业企业来说,凡是涉及增值税应税项目,都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由于税局只发给其发票领购本,没有发专用发票机,因此只能自己打印后加盖发票专用章对外开具。
4、现在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自己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了!不过,要税务登记满了两年,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且属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范围的申请人,可以向税务局申请代开。
是不是一般纳税人由企业提出申请,税务机关认定。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达到50万元(含50万元,下同)及以上的,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货物销售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达到80万元及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