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票退市难么?
A股目前4000多家上市公司,退市的只有100多家,退市率不到3%。 2019年11月,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其中提到:“公司因财务状况严重不良等原因,依法终止上市功能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对该公司股票摘牌,终止其发行上市资格”;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在本所上市期间,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遭到证监会警告的……” 新《证券法》为A股退市制度提供了根本法依据。
2018年以来,沪深两市陆续发布多个退市新规,包括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增设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又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不再重新启动上市程序等。同时,证监会也发布了《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 A股退市流程大致如下——
*ST个股在年报披露后被停牌,随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是否退市由交易所决定是否撤单。若退市,*ST个股将转入退市整理期,通常有三十个交易日,期间可以进行股份转让。最后进入退市整理期后,如果投资者仍然没有卖出,那么股票就真的要退出市场了。 但现实中,不少企业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财务造假等“手法”让财报数字变脸,以逃避退市。监管层不断加大对财务造假的惩处力度。今年3月,*ST康美被证监会处以60万元罚款,多名高管被罚;5月,*ST恒康及8名责任人被证监会处罚;7月底,*ST金洲及多名责任人被立案调查……
在美国纳斯达克市场,IPO数量与退市公司数量基本持平,保持了高度的平衡状态。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每年的公司退市数量分别占其上市公司总数的5%和10%左右,使整个市场的供给机制保持在一个动态平衡中。美国股市每年上市和退市的公司共约3000家。纽交所(IPO65,退市104),纳斯达克(IPO1369,退市1976);英国IPO90,退市2000家;德国IPO20,退市600家;新加坡IPO67,退市0家。
纽交所和纳斯达克年均IPO数量分别是我国的15-20倍,而美国两大市场每年退市的公司则是我国近20年退市公司数量的200多倍。美国纽交所和纳斯达克市场每年都有相当于其上市公司总数5%左右的公司退市。与国外发达市场相比,中国企业“守壳心态”普遍、主动退市的意识薄弱,中国资本市场退市制度亟待完善。
2014年10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随后完成修改并有望正式推出。《意见》对市场反映较强的退市标准、退市程序、重新上市等三方面内容重点加以完善。在退市标准方面,新增市场交易秩序、严重违法违规、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行为,只要是发生上述行为之一的,公司均可退市;在退市程序方面,区分主动退市和强制退市。对于强制退市,在暂停上市环节设置财务指标、交易指标、规范运作指标和重大违法指标等四类指标;在终止上市环节实行快速退市,取消现行的附加有条件的例外条款规定;在退市决策方面,明确对于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的公司一步到退市,不设“例外”,避免退市标准“名不副实”。
在完善退市程序同时,设置上市公司重新上市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