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企北斗是央企吗?
“央企”是个约定俗成的说法,官方没有这个提法。 严格说来,只有国资委直接管理的95家中央企业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央企”;其他的所谓“央企”都属于国企。 “中直企业”则是一个法定概念。《企业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企业,是指全部资本集中在法人名下,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地位的社会经济组织。第三条规定,设立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有合理的机构设置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三)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保障;(四)能够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并承担法律责任。
从上述规定看,如果企业属于行政指令性的配置资源(如过去计划经济的工厂)、不具备完全市场竞争属性,并且全部注册资本金(或资本公积金)都由国家财政拨款的,就属于《企业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国家出资企业”,也即人们常说的“国营企业”,简称“国企”。
现在,作为历史沿袭的“国营企业”已经基本退出市场,绝大多数都被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了。 当然,在现代企业制度下,有些企业虽然注册资金全部由民间投资、不存在国家财政资金投入的情况,但存在国有成分,而且其运营受到国家宏观政策影响的,也可以称之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国有控股企业”。但是,这种类型的企业的产权关系相对清晰,与作为国资监管机构的国资委没有直接的人事隶属关系。
总之,现在的各种称呼都是基于过去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传统叫法,有其特定历史成因,并不代表着现实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职能和管理对象。很多所谓的“央企”其实早已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中央管理的企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