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禁利空股票吗?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涉及发行股份购买的,经交易所批准后可先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再办理注销手续,或先办理注销手续、再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组上市”模式;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的,可以采取由母公司先行向上市公司注入资产、然后再办理注销手续的“借壳上市”模式(《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其次,从规则层面向看,目前上交所仅对通过“借壳上市”方式实现的重组上市行为发布了相关规范要求,即《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借壳上市的定义,同时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对报告履行的程序、披露的要求做了具体规范。但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文件仅是上交所对重组上市的相关提醒和要求,并不具备强制约束力。在实操层面,是否选择通过“借壳上市”来实现重组上市的目的,仍取决于公司的选择和决策。 上证所规定的“借壳上市”条件为: “借壳上市”主要是指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收购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业务,实现直接融资目的,并合并报表的过程。
(一)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条件
1.完整、准确和及时地报送有关报告
2.不存在法定禁止的情形
(二)满足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1.充分披露相关信息
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存在潜在利益冲突,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关联交易应当进行披露
4.不违反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