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开发行股票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定向发行” 所谓“定向发行”(Private Placement)是指只向特定的自然人或法人发行股份,或者向社会公众以外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根据中国现行证券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可的定向发行分为两类:非公开方式定向发行和公募方式募集股份。 (一) 非公开方式的定向发行 1. 定义与特点 《证券法》第139条对定向发行的含义作了规定:定向发行是指在法定条件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筹集资金的行为。它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具备法人资格的股份公司;(2)发行对象是特定人而非社会公众投资者; (3)发行方式是非公开募集的方式;(4)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生产建设和经营活动的开展。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定向发行中的“定”字,从表面上看来似乎是对发行对象的一种限制,但这里的“定”并不表示发行对象在数量上的限定,而是指发行对象为特定主体即合格投资者范围具有确定性。因此,定向发行在发行条件方面并无其他特别之处,与普通公司的公开发行无本质区别。但是,其发行定价方式和信息披露要求的特殊性却需要重视。
2. 发行方式的选择与适用情况 根据目前《证券法》及其有关配套政策的规定,我国上市公可的定向发行有三种方式可供选择:(1)资产重组方式;(2)增资扩股方式;(3)债转股方式。
二、如何理解“定向发行”中“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含义? 依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为实施并购而进行的定向增发,二是为了生产经营活动而进行的定向发行。这里所说的特定对象实际上就是此次发行对象的确定是否属于向特定对象发行有直接关系,故必须搞清楚何为特定对象才能正确区分是否为定向发行。
三、私募与非公开发行的异同点 首先,我们来看什么叫"私募"? 私募(PrivatePlacement)又称为不公开募集,顾名思义,是不以公开方式向不特定的群体发售证券的行为,与公募相对应。 在国际投资市场上,私募一般指的是在中国香港地区进行的企业融资行为,如企业通过在香港地区发行债券等融资行为。而在国内则主要指未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资人发售股权融资的行为。
其次,我们再来看看什么叫做“非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Non-Public Offering)也称作定向募股 ,它是在中国的证券市场中,指面向一定对象的募股行为,包括定向增发及非公开协议转让等方式。 简单来说,私募与非公开发行两者都是面向特殊投资者的发行,不过私募的发行门槛相对较低,而且只要双方达成合意就可以成立,所以更偏向于一种私下协商的非正规化交易模式,因而常常存在一定的信息不对称性; 而非公开发行的发行程序较为规范,发行价格也相对较高,更能体现市场的公平性与公正性。 四、总结 综合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出两者的基本内涵是一致的,都要求只能向有限范围内的对象销售,并且在销售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但二者还是存在着一些细微的区别:第一,私募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监管机构,更多的是依靠行业自律来维持市场发展;第二,私募的对象多为个人投资者,而非公开发行对象则更多侧重于符合一定条件的合格机构投资者。 第三,对非公开发行而言除了受《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范的制约之外,还要受到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深交所上交所各自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法》等行业规章规定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