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混合贷款利率?
组合贷款指符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条件的借款人,将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同时申请而获得的一种贷款。其中公积金贷款部分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借款人发放;商业银行住房贷款部分,由承办银行向借款人发放。
组合贷款的利率,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利率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自营性住房贷款利率分别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计结息;自营性住房贷款部分按承办银行住房贷款的有关规定计结息。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且采用按月还款方式的组合贷款,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经借款人同意,也可以在利率调整后的次月按新的利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