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行业上税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条中规定: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规定: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由此根据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车辆购置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而车辆购置附加费(包括购买的挂车)则由包括农机部门在内的交通(港航)部门负责征收管理。
对于农业机械的含义,根据《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所称的农业机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农业标准管理办法》[国办发(1994)118号]规定,该目录由农业(农机)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考虑到目前农业机械的实际情况,《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确定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本着促进农业经济发展,适应和推进农业机械化的原则,根据国家经济建设的总方针和农业生产的特点,并参照国际通行的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经济适用的基本要求,综合考虑本地区气候、土壤等要素所拟订本地区适用的农业机械产品品目范围,按照农业部、国家国内贸易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经过必要的审查和检验,按统一格式编制和实施,具体办法由农业部另行制定。因此,农用汽车即拖拉机(包括手扶拖拉机、履带拖拉机)和挂车、农用飞机(包括无人驾驶植保飞机)以及用于农副产品加工动力的农业机械不征车辆购置附加费,只征收车辆购置税。
目前农业机械包括的主要产品有:拖拉机、水(旱)田耕整机、插秧机、动力喷雾机、农用水泵、机动脱粒机、机动植保机械、谷物碾磨加工机械、饲料加工机械、渔业机械、农用排灌机械和农用水暖设备等,上述12类产品中,除拖拉机按照车船使用税条例的规定征收车船使用税或车船使用牌照费外,其他11类产品都免征车船使用税或车船使用牌照费。上述12类产品只要在《目录》中列名和实行公告管理的,而且用于农业生产,并在农业(农机)部门报了牌,就属于农业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