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有分公司吗?
关于分支机构,目前私募行业有两个类别: 一个是所谓的“前台”机构,主要开展业务,进行投资运作的称为“资产管理部/组”(FUND);另一个是所谓“后台”机构,主要进行综合管理、财务审计、法律合规、信息披露等事务的称为“总部”或“公司部”(CO.) 大多数的私募基金组织形式为合伙企业,那就有两个关联主体,一个执行事务合伙人是用于对外签订协议的主体,一般注册在基金业协会备案时用的也是该主体,还有一个是普通合伙人,负责具体的管理与投资事宜,由于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那么这个普通合伙人就要承担无限责任。
对于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性体现在哪里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从人数上看是很宽松的,但考虑到需要2名以上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那么实际上能控制的合伙人数量是没有问题的;另外从资产规模看,要求每个合伙人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不得低于1万元(新公司法修改后不需要缴纳资本金了,所以不存在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不得低于100万元且不能全部用货币出资。 有限合伙企业的优势在于企业的税收优惠及对企业信息的保密。
首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基金的主要投资者,其股权投资额可按照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也有规定,合伙人以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质权自出质财产过户登记至合伙企业名下时起设置。这样就能够很好的保护投资者的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