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如何备案?
根据基金业协会最新要求,2019年7月起基金管理人申请办理基金备案手续需要提交下列材料(共54份)至基金业协会: (一)登记事项真实性的声明;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六)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七)公司章程复印件;
(八)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九)财务顾问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
(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备案申请文件目录;
(十二)基金合同草案及摘要;
(十三)托管协议草案及摘要;
(十四)招募说明书草稿及摘要;
(十五)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十六)拟从事基金业务的工作人员的承诺书以及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上述材料中,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金合同草稿、托管协议草稿由管理人提供外,其他均应由出具单位加盖鉴证或审核章并填写日期。
目前,对于新申请的公募基金,基金业协会实行的是“一次注册,统一备案”的机制,也就是在完成公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后,基金业协会将统一接受基金的备案材料并办理备案手续。在准备备案材料的过程中就应当注意满足《证券投资基金法》《非金融机构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另外要注意,虽然目前基金业协会允许公募基金备案材料为电子版,但各基金管理人还是应尽可能备齐所有材料的原件以便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