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供暖票多余?
因为今年实行供热计量收费,也就是按热量收费. 比如:一立方热水等于3000千卡(即1kg)的热量,那么20立方米的水就是60000千卡的热量,按照目前43元/千卡的热价,则需要支付2580元的费用。 但是考虑到用户不可能将20立方的水全部用完,例如:只使用其中的五分之一,则只需要支付1290元的热费。多出来的7立方米的水不用也就没有了,当然这七立方米水所带的热量也没有了。 所以从理论上来讲,用多少水,就该交多少的费用。但是考虑到用户的需要,如果用户觉得五分之一的水量不够,可以在不启用其余未使用部分的前提下,再增加一部分水量,这样费用自然就会增加了。
至于为什么会有20%的差额,那是因为:虽然热量是按整个采暖季计算和收取的,但热水不是,每天使用的热水量都会发生变化,因此会产生固定的损耗,这些损耗的热量都是要由供暖企业承担的。
另外,供暖企业还要承担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居民投诉,以及由于温度过低而导致的居民维权等社会问题。这些损失很难通过具体的数据来进行量化,只能由供暖企业提供相应的服务来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