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产是商品房吗?

宇文闵文宇文闵文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企业产权是指由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法人代表或股东投资开发的房地产,产权归单位所有的性质。 以前有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之分,现在只有出让地分,国有土地出让房地产权证和国有房屋所有权证两种。 这两种证件上的区别在于,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土地使用权之日起计算,从第8年开始每年缴纳土地税费;商业用房(含商铺)建设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费用一次性付清。

企业房产一般指的就是经济适用房,这类房子一般是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或者企业以较低的价格租下一块地皮,然后自己出资建设用于员工居住的房屋。由于以前计划经济的影响,很多城市都出现了大量的企业房产。 这类房子的优势是价格低于市场价,劣势是由于企业房产一般都属于大产权房(小产权房多是指农村自建房),无法办理贷款购买,并且不能流通转让。

随着城市的扩张和发展,企业房产所占用的土地会被收回,房屋也会被拆迁,企业房的性质也随之消失。企业房具有期限有限和无继承权的缺点。但相对于小产权房而言,企业房能办理房产证,具有完整的物权。所以,在目前的市场上,企业房的价格会高于小产权房。但是,如果因为城市规划等原因,企业房可能被征收或被征用。

须振中须振中优质答主

一般来说,企业产是在计划经济时期由企、事业单位用自管产自有的土地或以成本价从政府购买取得土地后,在该土地上自行建设的用于分配给本企业、本单位职工居住的住房。企业职住住房时,一般只需支付象征性的房租或不需支付房租。

性质上,企业产住房是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其初始产权属于企业、单位,其自身带有一定的社会保障性,所以不同于完全的市场产或商品房,也不完全等同于公产住房。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多数企业产住房已逐渐按照房改政策出售给个人,变成个人私产。剩余未出售的企业产住房,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要求,在住房制度改革中作为成本价出售给职工个人或拆迁安置住房。房改之后已不能按照房改政策出售的住房可转换成本单位集资建房,由本单位内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住房困难户申请,按集资建房规定购买自用,不得向外出售或者变相出售。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