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创新企业存托?
简单的说,就是国内A股市场向海外投资者开放的一个渠道 以前,中国境内的公司要想在海外上市,只能“走出去”,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和海外市场的监管要求把公司经营“规范”起来,重新改制为境外注册的公司,然后再在境外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而现在,一些境内公司将资产注入到正在上市的壳公司里面,通过借壳方式实现“进口”。
由于国内证券市场具有上市容易、成本较高等特点,因此这种借壳上市的方式也深受那些急于融资但又满足不了国外市场准入条件或不想花太多费用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司的青睐。 目前已经有不少国内上市公司实施了这种创新的并购方式——即先在国内买壳,再收购符合自己战略发展目标的企业,完成业务整合的同时达到增厚股东财富的目的。而实施这一过程的中间环节就是存托凭证。
就是中国的公司首先在境内上市,然后通过发行CDR(存托凭证)的形式,让海外投资者购买并持有这些公司发行的股票,从而使得海外投资者的投资选择能够直接跨越国界,进入中国市场进行投资。简单地说,就是海外投资人用美元或者欧元买中国公司的股票(CDR),而中国公司为海外投资人提供中间服务并收取佣金的过程。 中国证监会最新公布的《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试点期间,允许符合条件的试点创新企业发行CDR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具体来看,此次创新企业试点范围包括: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确定的13个试点行业中的企业;符合证券法规定条件的境内企业改革至境外上市;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且具备突出特色和较高成长性的企业等。 对于申报试点的项目,审核时将着重关注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要求、是否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否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及创新能力、是否能够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