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上海补贴多少?
2014年起,上海市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差价补助电价政策; 对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其发电量给予一定的补贴,年利用小时数在1500~2600小时的,每年每千瓦时发放35元,超过2600小时的,每年每千瓦时发 放50元。
2015年8月,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518号)要求,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了《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自当年9月1日起实施。 根据该《办法》,市级财政设立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 资金,用于支持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领域相关项目建设。
根据建设主体的不同,项目分为企业自主投资建设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两个部分,其中,企业自主投资建设占50%、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项目占50%。项目范围包括:风电工程、太阳能发电工程、生物质能综合利用工程、海洋能发电工程等四类。
对于企业自主投资建设的风电项目,按照项目核准(备案)批复容量的15%进行补贴,每年每千瓦不低于750元,不超过1000元;对于光伏项目,按照项目有效开发容量15%的补贴标准不变,每年每千瓦不低于350元,不超过500元。
对于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式建设的风能和光伏等项目,市级财政按两年期借款利率支付财政资金利息,期满后无偿移交项目公司所有,项目公司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归投资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