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群租罚款多少?
按照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本市出租屋管理的若干意见》(沪房管2013第657号)的规定,对于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或承重设施擅自搭建违章建筑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的,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该文件同时规定,对于出租住房无合法有效房屋租赁凭证以及租赁双方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补办,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规定是针对“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或者承重设施擅自搭建”行为的处罚情形,而本案涉及的是房屋承租人私自分割室内空间对外出租的行为,并不在此列。 不过,上海市房屋管理局等部门在《关于实施配套文件的通知》中明确规定: “凡违反本办法及本通知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据此,对于群租房等违法行为,除由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外,构成犯罪的,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