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自控股票何日开盘?
公司目前处于停牌期间,根据相关规定和《浙江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发行安排及投资者认购安排》的相关规定,在证监会核准批复文件有效期内,公司将不启动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各项工作;在证监会核准批复文件到期失效后1个月内,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重新提请实施发行上市审核或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推进本次IPO的各项工作。 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关于公司二次IPO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如下: 一、二次IPO进展情况 在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批复到期失效(核准批复自2016年7月31日至2019年7月30日)后,公司已于2019年8月7日向证监会提交了《浙江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主动撤回了首次公开发行的申请文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受理审查指导意见》第二条的规定:“发行人向证券交易所提出首发申请被受理后,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应当认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深交所的业务规则,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要求不断完善企业内部制度,加强自身规范运作能力,做好首次公开发行准备”。 我司积极对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现有业务流程、管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和完善,并就完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相关中介机构沟通协商。 目前,公司在进行二次IPO准备工作阶段,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积极与中介机构开展各项准备工作。 二、有关二次IPO工作安排 (一)公司目前主要工作进度情况 1. 聘请新的保荐机构 因公司原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解除,公司已终止与该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协议。为此,公司拟另行选聘新的保荐机构,目前正在按监管要求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2019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对拟选聘的新保荐机构进行了推介。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的遴选过程尚待进一步有序推进。
2. 聘请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的遴选工作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审慎研究,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重新聘请新的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以及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财务状况等进行尽职调查,公司目前正在开展中介机构遴选等后续工作。
3. IPO申报材料准备工作 为配合新保荐机构的工作,公司正在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就首次IPO申报材料进行梳理、补充和完善等工作。
(二)预计完成时间 上述事项仍在有序推进中,具体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提示 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发布《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URL。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7月16日收到副总经理陈坚、胡海良递交的辞职报告,二人因个人原因分别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