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新三板股票?
“新三板”全称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第三个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于2013年正式揭牌运营; 其宗旨在于为中小企业提供交易平台以及融资渠道,为创投机构退出提供通道以及机会。 目前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已经超过两千家,从行业分布来看,主要集中在计算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及批发零售业等。
(一) 新三板交易制度特点:
1.竞价交易:与新股发行类似,采用集合竞价方式产生竞价结果,每个交易日9:15开始集中竞价,成交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协议转让:买卖双方协商确定价格,通过主办券商向证券业协会申报并备案转让行为。协议转让在竞价基础上引入了做市商制,增加了做市商的报价需求,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价格发现的功能作用。
3.大宗交易:即大宗交易系统进行交易, 通过大宗交易平台进行挂牌股份的交易,单笔买卖最小申报量为10万股或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一卖出申报不少于1万股,每一个买入申报不少于10万股。
4.连续竞价:在新三板中采用连续竞价,而此前市场实行的是集合竞价和限价申报的方式。
5.涨跌幅限制:新三板连续竞价股票涨跌幅限制为前收盘价的±10%,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成交价格首位相差10 %时,可以进行停牌(暂停竞价),持续5分钟,同时披露当前成交价位对应的前收盘价和盘中最高价; 当日的收盘价为当天的最后一笔成交价。
6.股票简称的变化:符合以下标准的,公司证券简称的缩写由三个汉字变为两个汉字: (1)上市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公开转让的;(2)上市公司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在精选层挂牌期间完成股份转让的在精选层挂牌的。
7.交易费用:投资者参与新三板基本不收取手续费,只是委托买卖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金额的费用,这些费用主要包括:佣金、印花税和过户费,其中佣金最低收取标准5元/笔,其他无固定标准,实际收取金额根据投资者营业部不同会有差异。
(二) 新三板转板机制 在新三板挂牌满十二个月的公司可以申请直接转到创业板或者中小板上市,也就是俗称的新三板转板机制,但转板并不是像IPO那样排队审核,而是由上交所科创板或深交所创业板和中小板的受理部门分别对新三板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情况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需要注意的是,新三板公司的转板并非必然成功,因为新三板转板属于监管层的窗口指导而非政策要求,所以如果公司的业务结构、信息披露等情况存在较大问题和风险而被监管部门驳回也是有可能出现的情形。